202601260001
发布时间:2026-01-26
公示期间,
关于 何继华的继承公告
关于 何继华申请办理 日出东方4号楼904室的不动产
转移登记(继承)的公告
2026 年 1月 26日, 何继华 以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申请办理日出东方4号楼904室不动产遗产继承转移登记,我局根据 继承人 何继华 的申请,拟决定将该不动产的50%产权转移(继承)至 何继华名下。现予公告。
对本局上述拟登记行为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办事机构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相关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固始县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异议书面材料接收单位: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 01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