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80001
发布时间:2024-07-08
公示期满,
关于潘高锋的遗失公告
兹有潘高锋申请座落于固始县蓼城街道办事处元宝山社区城关镇西关村北塘村民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0010128)遗失(灭失、损 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经公告征询异议,如对产权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报我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依法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