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90002
发布时间:2026-01-19
公示期间,
关于曾卓的房屋准建手续的遗失公告
兹有曾卓(申请)座落于固始县房屋准建规划手续(地块号:J-3.二等一级)遗失(灭失、损 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经公告征询异议,如对产权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报我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依法补发房屋的准建规划手续。
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