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60003
发布时间:2026-03-06
公示期间,
关于汤东丽的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固始县不动产告字(2025)豫1525执523号之二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宗地/海号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1 | 20240010273 | 汤东丽 | 不动产权 | 河南省固始县山水蓼都45号1703 |
公告单位:固始县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