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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0001
发布时间:2025-11-25
公示期满,遗失声明
关于何国春的遗失声明
兹有何国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始县怡和书香苑7号楼206证号为2023000846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国春 2025年11月25日 25112400001
发布时间:2025-11-24
公示期满,遗失声明
关于汪林林的遗失声明
兹有汪林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始县东方御景小区3#202证号为2022007688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林林 2025年11月24日 25111800001
发布时间:2025-11-18
公示期满,遗失声明
关于庞瑞龙的遗失声明
兹有庞瑞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始县日出东方小区6#401证号为200900306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庞瑞龙 2025年11月18日 25111000001
发布时间:2025-11-10
公示期间,遗赠公告
关于李金枝的遗产继承公告
关于 李金枝申请办理 日出东方卓悦小区8#901的不动产 转移登记(继承)的公告
2025 年 11月 10日, 李金枝 以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申请办理日出东方卓悦小区8#901不动产遗产继承转移登记,我局根据 继承人李金枝 的申请,拟决定将该不动产的100%产权转移(继承)至李金枝 名下。现予公告。 对本局上述拟登记行为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办事机构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相关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固始县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异议书面材料接收单位: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1月 10日 202511050001
发布时间:2025-11-05
公示期满,遗失声明
关于谢远伟的遗失声明
兹有谢远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始县金色阳光G7号404证号为2022008058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远伟 2025年11月05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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